2010年5月4日

TEDx Taipei_包益民﹣設計師在世界上的定位

Pao Imin from BQConference on Vimeo.



前言

對這個影片的認識是從評論開始的,
我想設計圈可能都有若隱若現第一直有著反包益民現象,
我自己應該也一直都是其中的一份子,

不過後續大家的評論深深引起了我的興趣,
因為有的人對這演講恨之入骨,有的人卻拜之若神,
而我因為想知道怎麼回事了,所以也觀賞了。

看完後,我突然懷疑有很多人,是不是連他在講什麼都沒有聽清楚?

考慮到這件事,我為這篇演講做了逐字稿。
字字手打,歡迎註明出處轉錄。


演講內容

包益民 設計師在世界上的地位
A New Measure for Designers.

  其實我覺得做一個設計師或任何事情最難的就是改變思想,所以我希望說也許我們會在接下來的十八分鐘,我跟大家分享一下我們公司跟我,怎麼經過過去二十年,我怎麼轉換自己,然後我們怎麼去看我們自己這個產業。所以我覺得設計師其實我們一直以來都在從事創作,那我以前是讀平面設計開始的,然後開始開公司,那其實這個轉變我一直在探討,那到底設計師在做什麼事情?

  我很快介紹一下我以前在羅德島還有ART CENTER畢業,然後去NIKE上班,去李奧貝納,後來我們開了一個包氏設計,後來我們就有paper雜誌,然後成立一個ppgroup,我們有自己的商品、有開店面、有自己的雜誌這樣子,那我們公司基本上有三個分公司有做不同的服務。…(中略)然後我們也有做藝術公仔找這個公司跟藝術家做合作…(中略),我們有自己的店面,把我們雜誌介紹的東西放在我們的店裡面賣,我們有自己的孕婦裝品牌網路跟實體店面。所以其實我們一直在問那我們到底在幹什麼?很多人看我們好像包氏國際是一個很好玩的公司,可是我一直覺得我們公司,是一個長期累積失敗的公司,就是我們一直在想,我們到底在做這些事情是為了什麼?

  所以那天我看到一個這個事情,我覺得這就是我們覺得一個很重要的事情就是愛巧克,愛巧克是我們公司旁邊的一個咖啡店,它最近倒了,可是它的LOGO其實是我覺得最近在台灣少數巧克力或咖啡店最漂亮的LOGO之一,這是一個希臘的一個古時候的神話把一個巧克力倒進來這樣,我覺得這個LOGO非常的漂亮可是它倒了。所以我就叫我們公司所有的設計師到這個前面看一下,我們就在問為什麼它會倒。是因為它的地點不對嗎?它的咖啡不好喝嗎?它的價錢不好嗎?它開的時間是不是不好?它的服務是不是很不好?或是它有錢的周轉的問題?它是不是市場上在不需要一家咖啡廳了?那它是不是裝潢很不好?還是LOGO很醜?後來我得到的答案其實LOGO跟這家公司的生存是一點關係也沒有的。我們公司就是在做LOGO的,我們做的事情跟這家店的生存是一點關係都沒有的,那其實我們在做的事情是沒有幫助的。

  旺旺這個LOGO我覺得也是全世界最醜的LOGO之一,但是他一年做226億。OK。醜。很漂亮。一個倒了,一個兩百多億。所以我覺得每一個做設計師的都要想:為什麼旺旺會受歡迎?他跟設計一點關係都沒有,可是影響到每一個人,我覺得這是一個很重要的題目。當我們今天做設計的時候,我們到底做了這麼多東西,做雜誌又做商品,都非常好玩,又做室內設計,可是我們沒有辦法救一個咖啡廳把它救起來,因為它要生存的條件跟我們設計師要幫它的完全是一點都沒有關係。

Design is a Language ,like English.

  其實我覺得其實設計基本上就像學英文一樣,就是我們去設計學校學了很多設計的技巧語言,可是我們學完以後,就像很多人學完英文以後,其實有兩種人把英文拿來應用。一種人就是把英文寫了哈利波特,另外一種人是用英文傳簡訊,跟他講我明天要去跟你碰面。這兩種人都是在用英文。所以我覺得設計師也是一樣,我們今天學會了設計,那我們要拿來做什麼是很重要的。我覺得大部分我們公司在做的,就是在傳簡訊,是一個非常不重要的事情。根本沒有做到像哈利波特可以影響幾代的這個對童年這個東西的影響力。

Respect? Influential? Fortune500?

  所以為什麼設計師不會受尊重?我們沒有影響力,我們也不會在五百大的企業裡面,就是因為我們做的事情跟世界上的企業的運作是沒有關係的。我覺得是真的是這樣,所以當我們今天我自己成為一個設計師的時候,我覺得大家真的是要認知這一點,我們做的事情其實是不重要的。你這樣子才會開始去做一些比較重要的事情。

In Design School, We Learn Design.
In Life, We Need to Learn Everything Else.

  所以我們今天要談的就是說,其實我們在設計學校是學設計,可是我們出來了學校,我們要學做所有的事情。就是說我們不能夠再讓我們自己的成就是跟史塔克跟Marc Newson來比,因為這都是設計師。他們也做得不錯,他們一年賺三億,對很多人來說是很好的。可是我覺得我們應該更把我們的成就我們的標準跟這一群人比,跟Steve Jobs跟Madonna跟richard branson是我個人很喜歡的人。那這些人做了什麼東西跟設計師不一樣咧?

  基本上其實你看所有的產業,做房地產公司的人還有銀行產業的人,他們基本上都會教你怎麼投資,他自己也會投資這個商品。就是他教你怎麼買股票,他自己也會買賣股票,他教你怎麼買賣房子,他自己也會炒地皮。可是創意產業,就是說我們的設計師跟廣告公司,是唯一只出嘴巴自己不投資的。就是說:唉,你趕快花五千萬來做這個廣告。可是這這東西如果不成功了,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所以我們是少數的行業,做顧問可是不投資的,那這樣子就是讓我們講出來的東西是非常沒有公信力的,我覺得。所以基本上就是我覺得客戶,通常如果他一年有十億的這個的營業額,他通常拿十分之一來做廣告,就是給你一億,我們做行銷的其實就是在消化這個一億的這個預算。可是想想看,如果今天我們可以做剩下這個百分之九十的事情的時候,那是不是我們就會比我們的客戶更有錢?應該是,因為他還要花錢請人做行銷,我們自己就會做行銷,我們會做設計,所以我今天的觀點就是說,我們其實必須要學做另外百分之九十的事情,那另外百分之九十的事情就是這些事情。

  就是基本上我們應該是有一個很好的想法,然後把這個東西找人來投資,或是我們去找錢,然後我們去把它設計出來。然後我們去找一個工廠把它行銷到這個社會,然後我們也有RETAIL也有一些這個通路的事情要解決,然後我們有行銷的問題要解決,最後有庫存還有服務最後還有資金周轉。這些東西其實都是旺旺在做的事情,而不是咖啡廳在做的。
  
  所以我們今天做一個設計師,其實我們做的就是那個大概就是一兩塊的部分,我覺得其實並不是我們不會,只是在學校我們受到的設計師的教育,就是先把英文講好,但是我覺得我們剩下的時間應該是好好思考,我會了英文,那我要拿來做什麼?我覺得我們應該要拿來做一些我更有意義的事情,就是把剩下其它這些東西我們都學會了的話,我們不是就可以有更好的影響力跟發展了?

We are in the Business to Change Opinion and Behavior.

  所以我覺得其實設計跟做廣告跟做任何東西,其實我們這個行業就是在改變人的行為。旺旺基本上就是在告訴你,如果你今天拜拜如果不用我這一包,你其實不會旺。這個就是旺旺他對人的了解,他了解這社會的需求。我常常覺得設計師本身其實並不了解社會,我們不了解財經,我們不了解整個CHANNEL,我們對社會的什麼東西都不是特別有興趣,我們只想要把東西設計得很漂亮,其實這個東西就會永遠變成愛巧克,剛剛那個COFFEE SHOP。其實我們的東西對社會的影響是非常非常少的。可是每一個人都喜歡IPOD,IPOD最有吸引力的並不是它的設計最漂亮,它有其它所有的東西都非常完整。

We Know Design, but we also need to Know Everything Else.

  所以我覺得做一個設計師的新的標準,不是只是知道設計,因為這個是非常簡單的,就是大家去念四年大學,然後開始做設計,其實做設計本身是一個最基本的,就像我會走路一樣。可是我覺得我們開始真的要對其他社會所有事情要有一些瞭解,也就是這個又出來這個表了,這也就是我公司現在正在學的,我們也不見得會這些東西,可是這個就是屬於每一個企業,每一個能夠做出很有影響力的產品的東西它必須要了解的。我覺得設計師並不笨,只是我們被教育我們只做設計,我們把這個行銷預算吃到就好,可是我不覺得這個是唯一做設計師可以做的到事情。

Designer’s New Competition.

  所以我覺得我們新的競爭對手,不應該是另外一個設計師或是奧美廣告公司,應該是我們要跟社會所有的菁英分子來做比較。我們跟科學家、我們跟醫生、律師、我們跟很好的政治家、我們跟很好的這些不同的人,到底我們跟他們比是什麼?你今天稱為自己是一個設計師,到底我們在做些什麼事情?我們的影響力是什麼?我們能夠改變什麼?如果不能夠改變什麼,我覺得最好第一天也接受,我做的事情其實是沒有影響力的,我覺得這樣也很好,我們就接受這樣的生活,可是不能怪這個社會對設計本身是沒有尊重價值,因為我們的確沒有辦法改變一個咖啡廳賺錢。咖啡廳那個85度c,那今天商周也有在講他怎麼賺錢,我覺得做設計的應該都要去看一下,他所有的東西都跟設計沒關係。

Who you want to be?

  所以我覺得今天我們自己也在鼓勵我們自己,今天我們大家share一個東西就是你要成為哪一種人?你希望成為寫一個哈利波特作者?還是只是會傳簡訊的人?我覺得做每一個設計師我們都必須要真的思考一下。而我覺得我們可以不是成為一個更好的設計師,我們應該成為一個更有能力的人,當成為這樣的人我們就必須要跟全世界最好的人來比。他們會什麼?我們在剩下讀書以外的時間我們就去學這些東西,然後我們最後會比他厲害,因為我們所有的東西都會了以後,我們還會設計。



















1 則留言:

  1. 既討厭又喜歡。

    (以下將進入字詞使用的小小迴圈世界,請謹慎閱讀)


    我個人認為,個人認為很多時候,大多數時候,重要或者不重要從來不是自己認定的,而是必須去認知,清楚自己的重要程度有多少。

    我重要嗎?設計重要嗎?美學重要嗎?

    又或者,

    我可以多重要?設計可以多重要?美學可以多重要?

    文章前半所提到的「我們做的事情其實是不重要的。」,就我個人解讀,如果說得更直白些,便是目前我們的環境對於設計的需求度,仰賴度相對於其他部分可能是比較低的,也是就,這環境認為設計是不那麼重要的。

    不重要,所以相對而言回報便低,這跟設計做得再好再精緻出奇無關,純粹是不重要的緣故。旺旺小子可能很醜,但是賺那麼多錢你又何必改他,我可以嫌他醜,但是這不重要。

    但是,這終究是可以改變的,至少我願意相信這是可以改變的,畢竟只是重要性的差別,似乎只是簡單計算而已,既然如此,我們就努力讓他變得重要些就是。

    只是,當大多數人認為你所投注心力的事情是不重要,而你又自恃重要時,痛苦難免就多了些。

    努力讓自己的事情變得重要,而不要做自以為重要的事。

    以上,針對演說前半。後半,似乎就說得太多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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